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对滨州学院参加2023年专升本考试申请建档立卡考生名单(28人)进行公示。
单位或个人对考生资格有异议的,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提出。异议材料所反映情况要真实、具体、客观。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、学习单位(或家庭住址)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我处将不予受理。异议材料本人送至或寄送至滨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公示时间:2023年2月21日—2023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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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:bzxyxgczz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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